根据江苏新海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业务需要,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下,江苏新海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所涉及的发行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债券、北京金融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及银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等类似项目所需的出具法律意见书服务的询价结果已确定。现将比价结果公示如下:
一、公司债券法律意见书服务
中标单位:江苏瀛之志律师事务所
有效最低报价:20,000.00元/每期发行(含6%增值税)
二、协会产品等法律意见书服务
中标单位:北京市盈科(连云港)律师事务所
有效最低报价:18,900.00元/每期发行(含6%增值税)
自本比价结果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对比价结果没有异议将确定中标单位。
江苏新海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