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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智大厦二十一层、二十三层装修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0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创智大厦二十一层、二十三层装修施工工程(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江苏新海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创智大厦二十一层、二十三层装修施工工程(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2.1.2招标控制价:3750034.05元;

2.1.3工期要求:50日历天;

2.1.4 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创智大厦二十一层、二十三层装修施工工程,包括室内装饰装修、电气系统、给排水系统、暖通系统、消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喷淋系统等,面积约2500平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1)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本项目执行连建管函[2021]202号,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4)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19年 1 月 1 日至今,投标人承担过已竣工的单项工程造价24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不含住宅、公寓楼、商住楼、厂房、仓库)的装修施工业绩。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人作为类似工程业绩认定

注:(1)类似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必须为建设主管部门出具)或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投标人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备查,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三者缺一不可。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规模及造价以合同内容为准,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额为原始签约合同价(不包括补充合同及工程变更金额);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工程规模、合同价款 、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证明不能明示需要明示的内容造成业绩无法确定的,视为无效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类似业绩要求。

(3)请将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在投标文件中,现场提供业绩原件以供评委查验。如果提供的证明文件不完善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无效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须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单位的正式职工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4】4 号、连清办【2014】16 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 号、连清办【2015】9 号、连清办【2015】15 号、连清办【2016】2 号、苏清办【2015】9 号、苏清办【2016】7 号、连清办【2017】5 号、连清办【2019】3 号、苏清办【2017】6 号、苏清办【2018】4 号、苏清办【2019】3 号、苏清办【2020】2 号、连清办【2020】3 号、连清办【2021】3 号、苏清办【2021】5 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 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 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 号规定。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必须在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 “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中查询为合格企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时间为2021年10月-2022年3月(社保缴纳证明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4)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5)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2年05月05日至07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解放东路138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请投标人携带下列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一份前来报名,并提供原件备查,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授权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

(2)经办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社保证明、劳动合同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5)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必须为建设主管部门出具)或竣工验收证明等资料;

(6)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现金),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 年0509 0900分;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创智大厦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 

特别要求:因疫情影响,本次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在2022年05月09 日上午08时30分至09时00分内递交到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创智大厦(一楼大厅外),签到完成后及时疏散,不得多人聚集(注: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及签到,将作废标处理)。开标会议前请各投标人授权代表下载“腾讯会议”APP,签到时将会议号编码告知各投标人,届时开标会议将采用现场直播的方式进行(所需设备自行准备)。若投标人不参与开标会议,将视为认可开标会议流程。请各投标人将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以及投标人认为所需的其他材料一并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如中标人为非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本工程中标后须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分公司,且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依法缴纳税收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7.1、评标入围方法:

方法一∶全部入围。

7.2、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选择以下两种计算方法,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l-Ql,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2取值为:90%(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新海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解放东路138号

联 系 人:杨洋

   话:19951884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