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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却塔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发布时间:2023-04-13

1. 招标条件

冷却塔采购及安装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冷却塔采购及安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冷却塔的采购并提供技术协助、辅助设备安装及系统达到运行和设计要求。包括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包装、运输、储存、安装、调试、可靠性运行、性能试验和培训等。供应商还需负责回收旧塔,拆除旧塔并将拆除的部件、材料清运走。

2.2交货地点:连云港市花果山大道601号新海连大厦;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2.4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2.5 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2.6最高限价: 25万元,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2.7免费质保期:2年,自供货安装完毕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记录)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3.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3.5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6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

3.7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苏建招函〔2017〕12 号、连建管函[2021]202、连建发[2021]338号执行。对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投标人企业及项目经理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8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苏建建管(2017)236 号、连建发(2021)336号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授权委托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其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

3.9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3.10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苏建招办[2022]2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在不合格状态。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在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11 招标人推荐品牌

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明确所选的厂家品牌。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可在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系列范围内选择,也可选择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系列为同一档次或不低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系列档次的产品。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附产品详细技术参数证明),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 日前由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时提供招标人同意书(加盖招标人公章的原件复印件胶装在投标文件中)。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关联企业,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竞争;

(2)投标人未被限制参与投标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4)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3年413日至2023年4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2项目负责人携带以下报名资料(原件现场核验,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至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国际大厦14楼招标代理部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报名资料:(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2)项目负责人身份证;(3)营业执照;(4)企业资质证书;(5)安全生产许可证;(5)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6)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7)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5.3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42615 00 分,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6.2开标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创智大厦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

7.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有效的):

7.1、有效营业执照;

7.2、投标人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7.3、提供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记录;

7.4、提供2021年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7.5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7.6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7.7  企业资质证书;

7.8  安全生产许可证;

7.9  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

7.10 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7.1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即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

7.12投标人承诺书。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连云港中华药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海连大厦

    联系人:俞工  

    电话:0518-8032893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协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 36 号凤凰大厦 14 楼

    联系人:郑工

    电话:0518-85801981